本网讯(许家华 施儒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作出部署。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在10省市50家中级或基层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退出和惩戒机制、履职保障制度等进行改革。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法院被列为此次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
近年来,右江区人民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在依据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教育经历、专业优势和个人阅历等基础上,建立分类制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分类,使人民陪审员在参与陪审时更能发挥其优势,能够合理地运用庭审的技巧,准确把握庭审的方向,进一步提高庭审的质量,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实现人民陪审的专业化。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时,邀请学校老师、共青团或者妇联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发挥他们了解未成年人和妇女心理特点的优势,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在审理民间纠纷时,邀请乡镇干部、村支书村主任、村民小组长等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发挥他们长期扎根农村,深刻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尽力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时,注重邀请在医院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帮助法官解决在审判中遇到的医学专业方面的疑难问题,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希望通过此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理解与支持,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正。
上半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000余起,人民陪审员提出的法律意见、调解建议被采纳率达到85%以上,参与案件的调撤率达到80%以上,实现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100%,简易程序案件参与调解率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