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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法院积极部署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28 15:37:38


    本网讯(吴坚定)  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动员会议,对即将实施的立案登记制度作了全面动员和布署,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在动员会上,该院干警深入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精神,并就目前该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做面临的问题作了科学研判。

    随后,该院院长李良就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做了细化和安排。一要充分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从依法治国的要求出发,从司法事业长远发展出发,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不折不扣地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要求。二要全面准确领会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精神和意见。切实转变观念,增强信心,攻坚克难,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实施立案登记制的人员配置、工作流程和制度建设等问题做好充分准备。三要主动应对改革后可能出现的案件增加新常态。要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加大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工作力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减少立案数量,减轻审判执行压力,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稳妥推进。四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业务部门,特别是立案部门的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内涵,准确适用关于登记立案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和程序,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推进立案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真正做到“阳光立案”。五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QQ、微信等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消除对立案改革的片面认识,避免出现司法对立情况,使更多群众知晓立案登记制度的实质含义,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及满意度。六要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继续优化和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加快“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已有的预约立案、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巡回立案等功能,确保诉讼服务水平不打折扣,案件质效不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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