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孙瑾 胡明) “法官您好,我来交执行款,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中移除吧,村民们都叫我‘老赖’,丢死人了。”4月23日,一名为逃避仅为五千元债务而“失踪”了2年的“老赖”张某林找到广西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要求主动履行法院义务。
被执行人张某林与申请执行人俸某系朋友,2012年12月张某林因做生意需资金而向俸某借款5千元,约定春节前还款,并写有借据。借款到期后,俸某多次向张某林催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经判决张某林应于10日内给付俸某5000元,但张某林在判决生效后未积极履行义务,为逃避执行外出打工。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林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查询了他的银行账户,结果发现该账号无存款。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张某林住处查找其下落,均无果,该案执行陷入困境。法院依法作出决定书,将张某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外公布。在其所在村镇曝光后,乡亲们都知道了他欠钱不还的老赖行为,都在村里议论他、鄙视他,迫于舆论压力,张某林主动与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联系沟通,还清欠款。
据悉,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该院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全部纳入“黑名单”,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告栏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