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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逆行被拦后不满处罚 司机暴力袭警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21 15:10:34


    本网讯(包华斌)  一司机驾车逆向行驶被拦停后,因不满处罚决定而袭警。近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马荣被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1月14日上午,马荣驾驶黑色朗逸小轿车从三元区崇荣路违规逆行至二元路路口位置时,被执勤民警拦停。马荣下车后,民警吴某告知其因违规逆向行驶,要对其罚款人民币100元、扣驾驶证3分,并出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马荣对处罚决定不满拒绝签字,伸手拉扯民警吴某身上的反光背心,被推开后又用拳头击打民警吴某头部多下并将其身上的执勤反光背心扯坏,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执法,后被增援赶到的民警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三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荣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马荣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从轻处罚。鉴于马荣系初犯、偶犯,犯罪后有较明显的悔罪表现,并通过赔礼道歉的方式,取得被害民警的谅解等情节,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官提醒: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案马荣作为驾驶员本应模范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但当违章驾驶行为发生时,由于抱有侥幸心理而在客观上妨害了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最终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实在是得不偿失,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安全驾驶!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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