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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住处多次容留“朋友”吸毒获刑1年半
发布时间:2015-04-08 10:05:15
本网讯(曹友喜 张如国) 两次的牢狱生涯没有改掉被告人蔡状身上的臭毛病,多次容留自己那些所谓的“朋友”在自家住处吸毒。2015年4月7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蔡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份,蔡状先后两次在其住处,容留高某某吸食毒品冰毒。同年11月份,被告人连续两天容留于某某和高某某在其住处一起吸食毒品冰毒。同时,被告人还容留王某某与其一起在住处吸食毒品冰毒。 另查明,被告人蔡状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7年6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4月28日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状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并能够当庭认罪,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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