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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赌博恶习难改 妻子两次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5-04-15 15:56:46
本网讯(易灿) 谁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广西都安县高岭镇的吴孟文就因信奉这句话,自己染上赌博恶习,虽经亲友妻子反复规劝,仍不改掉恶习,最终弄得个妻离子散的结果。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依法准许原告黄玉宁与被告吴孟文离婚。 2000年4月4日,吴孟文与黄玉宁登记结婚后,到女方家入赘当上了黄家的上门女婿,婚后初期夫妻俩相敬如宾,出双成对。随着一子一女两个孩子的相继出生,夫妻二人更是倍感家庭的幸福美满,令得村里的同龄人羡慕不已。岂料好景不长,2008年春节后,黄玉宁发现丈夫经常和一些人玩牌赌博,虽然数额不是很大,但总是输多赢少,且丈夫因赌很少顾及妻儿家庭生活,黄玉宁与亲友多次苦心相劝效果甚微。2009年8月,夫妻开始为此经常发生争吵,而后分居生活。 2013年1月份,黄玉宁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法庭上,吴孟文表示一定痛改前非,与妻子好好建设美好家庭。心软的黄玉宁见丈夫有心改过,遂同意和好。然而,从法庭回家后,吴孟文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大发脾气,将家里的东西尽数砸烂后赌气外出,拒绝与妻子联系。眼看丈夫无心与自己当家,今年1月12日黄玉宁含泪走进都安县人民法院,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自行抚养两个婚生孩子。 开庭时,吴孟文没有到庭应诉,也没有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及证据。 都安县法院认为,原、被告虽然结婚多年,生育了两个子女,建立了很好的夫妻感情,但因被告未能珍惜夫妻感情和婚姻关系,参赌恶习不改,导致夫妻矛盾激化。原告曾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和好后,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应视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应予以支持。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准予原告黄玉宁与被告吴孟文离婚;婚生子女由原告自行抚养。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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