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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借钱“救急”逾期不还 债权人起诉维权
发布时间:2015-04-15 14:10:20


    本网讯(刘清林)  谁都有个紧急情况,刘老板好心借钱帮忙,对方却逾期不还。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法官巧妙地调解了此案,由欠债人李江于5月10日偿还借款10万元,余款7万元于8月10日偿还完毕。

    李江系一个体老板,因急需资金周转于2013年12月7日向刘珍提出借款17万元临时周转的请求。刘珍觉得生意上大家都应该互相帮助,共渡难关,就同意借款。当日,李江向刘珍出具了一张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到期后经刘珍多次催要,李江未予偿还。为此,刘珍觉得好心没好报,遂一纸诉状将李江诉至法庭。

    案件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并不急于去敲响手中的法槌,而是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下,耐心详细地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预期,然后又细致地释明法院判决和调解的对比优越性所在,并中肯地提出给李江一个筹钱的时间,根据履行能力拆解合同约定,让李江能够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剑拔弩张的局面得以缓解,打开了双方能够通融的心结,最终刘珍同意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由李江于今年5月10日偿还借款10万元,余款7万元于8月10日付清。

    一起看似无法调解的案件,终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中得以分期履行。法官的巧妙调解既可以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打开了心结,同时也可以为当事人节约时间和诉讼成本,互利共赢,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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