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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平法庭“131”联合调解模式化解纠纷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4-14 10:26:56


    本网讯(伍佰祯 叶发强)  近年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整合优势资源,积极探索民商案件调解工作新方法、新方式和新思路,创新推行“131”联合调解模式,成功的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1”联合调解是指一庭三所一室,即一庭为基层人民法庭;三所分别为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一室为派驻检察室。人民法庭在受理辖区群众矛盾纠纷后,结合案情启动“131”联合调解模式,各尽其职,由法庭负责向双方当事人讲法析理,分析诉讼风险和诉讼效果;公安机关负责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和前期调查及现场稳控;司法所负责组织人民调解,收集、分析纠纷调解工作动态;国土所负责对国有土地资源法规政策和土地使用权限进行解释;派驻检察室负责调处过程的法律监督。

    “131”联合调解模式不是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在矛盾纠纷发生后,由首先受理的人民法庭对纠纷进行研判,再作出是否需要启动“131”联合调解模式化解纠纷,最后由法庭将涉及的部门纳入进来,群策群力,合力一次性解决纠纷。

    据悉,该法庭启动“131”调解模式,通过联合公、检、法、司、国土部门进行化解矛盾纠纷,与过去单个部门处理相比,“131”联动联调机制在保证依法处理纠纷的前提下,打破过去各自为政的局面,在纠纷介入、现场调处、法律监督、司法援助等各环节实现无缝对接,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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