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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宣威“9·23”煤矿重大责任事故案开审
发布时间:2015-04-09 09:18:10
本网讯(鲁凤舞) 4月8日上午,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宣威“9·23”小河边煤矿重大责任事故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23日,宣威市倘塘镇小河边煤矿井下东南巷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井下作业人员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93.4万元。经事故调查组技术鉴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东南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存在老窑积水,作业人员未进行探放水,冒险打眼作业导通老窑,导致事故发生。被告人刘德良作为该矿的矿长、被告人刘胜邦作为实际负责该矿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被告人孟德宏作为负责该矿生产指挥及技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日常管理及安全教育中,三被告人忽视安全隐患,违规组织掘进作业,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探放水措施及其它相关规定作业,从而导致该起重大事故的发生。 公诉机关认为,3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1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经过举证、质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3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证据均无异议。3名被告人提出会积极落实对被害人家属的赔偿工作,并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可公诉机关起诉罪名,请求宽大处理。 包括被告人家属、宣威市有关乡镇、煤矿人员约200余人参与旁听,宣威法院将对该案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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