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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黑名单"显神威 三天要回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5-04-02 11:42:10


    本网讯(李小芳)  2015年4月1日下午,在泰宁法院执行局,一位黄女士神采飞扬地寻找执行法官,“你好,请问李法官在么?我今天来是想告诉他被执行人廖某已经将拖欠已久女儿的抚养费给我了啦,没想到失信黑名单这么管用,仅仅用了三天时间就帮我拿回了钱。”

    光鲜身份拒给女儿抚养费

    2014年3月,黄女士与廖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儿由黄女士抚养,廖某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800元。廖某目前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每月有固定的收入,按理说完全有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然而,每次黄女士上门找廖某讨要女儿抚养费时,廖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无奈之下,黄女士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失信黑名单显神威

    2015年3月28日,泰宁法院依法受理了黄女士的执行申请。,在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廖某某纳入全国失信黑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廖某得知自己此事后,生怕被同事和领导知道自己上了“黑名单”,面子挂不住不用说还会影响今后的工作晋升,于是他便马不停蹄地找到黄女士,将拖欠了长达一年之久的抚养费如数交到黄女士手中,并承诺以后每月会都会按时给付。这下,黄女士总算松了一口气,她说有了“黑名单”这一“神器”再也不怕廖某赖账了。

    一举两得:促执行促诚信

    自从最高院设立执行黑名单来,屡试不爽。一方面,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可以从多方面对被执行人施以信用惩戒,致使其迫于各方面的压力,为了恢复其在生活、经济交往中的名声,主动向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促进执行。另一方面,法院与银行、航空、高铁等多部门展开合作,在客观上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诚信社会的构建承担了一份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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