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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显威 老赖节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5-02-28 14:40:51
本网讯(杨国钦 周金文) 大年刚过,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就门庭若市,外人看还以为是来拜年的。正眼一看,这不是法院一直苦苦寻找的被执行人,竟然主动找上门来了? 经过一番了解,这些被执行人只所以来法院,是为了履行之前未履行的法律义务,让自己不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至于恢复“自由身”。 2012年1月19日,周锋向法院申请执行刘小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法院立案受理后,查询了被执行人刘小明的财产,并没有结果。之后法院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里,但房门紧锁,邻居只知道其全家外出打工,具体在何地也不清楚。同时,申请人也不能提供刘小明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一直没有执行到位。而正在此时,被执行人刘小明就站在法院门口。刘小明向法院工作人员讲述:“这几年一直在外做点小生意,也赚了一些钱。本来还有些侥幸心理,只要找不到人,所欠的钱不还,也拿着没办法。今年过年回家,去购买飞机票,才发现自己购买不了。看来逃不过去了,只有把钱交了”。 2013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这部司法解释的出台,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被曝光,使其因不诚信行为付出更大代价。健全制度,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也是法院的工作重点。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院的执行就是同被执行人之间的较量,没有强有力的“紧箍咒”,老赖自然不会束手就擒。在全面推行法治中国的今天,在最高人民法院极力排除执行难的时刻,相信法院执行的春天正在到来……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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