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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进宫”不悔改 男子贩毒被判刑15年
发布时间:2015-04-01 09:12:18
本网讯(佘小玲) 32岁的黄新文曾因犯盗窃罪、销售赃物罪、交通肇事罪、贩卖毒品罪多次“进宫”。近日,不思悔改的他再次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福建将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被告人黄新文在将乐毒品圈是小有名气的毒贩。2014年8月26日,二名慕名而来的“瘾君子”合伙出资3400元向黄新文订购冰毒。见生意上门,黄新文随即联系上家并连夜驾车赶往泰宁“进货”。在泰宁某加油站附近黄新文支付给上家8000元,上家交付给黄新文一个装有98.7克冰毒的利乐装饮料纸盒。凌晨3时许,黄新文又马不停蹄赶回将乐。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早已被公安机关盯上。黄新文刚到将乐把车停稳就被公安人员逮个正着,人赃俱获。 将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新文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结合其所具的毒品再犯、累犯、坦白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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