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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凝聚力 提高战斗力
作者:黄翠玲 发布时间:2015-03-31 11:57:03
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一直以来秉着“抓队伍促审判”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建设“紧贴审判、融入审判、服务审判”的新路子,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和公平正义理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解决好“总开关”问题,打牢忠于职守的思想基础。经过短短三年时间的努力,完成从问题法院转变到先进法院的跨越,整体提升队伍政治思想、办案能力、司法作风和廉洁素养,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树立起人民法院公正为民、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三年来,该院队伍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形象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后共获得各类荣誉达162人次,国家级荣誉2人次,自治区级荣誉22人次,市级荣誉90人次。其中2012年获得平乐县“十大争先创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2-2014年连续三年获市中院绩效考评一等奖,2012年获得“桂林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4年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狠抓信念教育,凝聚发展动力 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政治学习,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每逢七一建党节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言,深化党性党风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信念和法治信仰。加强革命理想教育,组织干警到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井冈山、韶山等地进行参观学习,重温革命历史,激发广大干警对党、对国家的热爱之情。同时邀请市党校教授给干警作形势报告,解读时政热点,增强干警的辨别能力,提升了干警的精神支柱。教育干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引导干警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重视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氛围 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引领工作方向,凝聚智慧力量,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丰富法院文化。一是开展好道德讲堂,弘扬法官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坚持法官任职和宪法日宣誓活动,培育法官的良好道德情操,教育法官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把对维护公平正义的追求作为法官的核心价值。二是丰富法院文化活动,举办演讲比赛、书画摄影比赛、各类球赛,建立廉政文化长廊,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三是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积极参加“法官讲坛”,选派业务骨干到高等政法院校脱产学习和鼓励干警攻读法律硕士学历和在职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近三年有10余篇学术论文在自治区高院获奖,还有案例入选最高法年度审判案例,目前已有5人取得研究生学历。 在法院文化的感染下,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精神状态明显提升,司法能力不断提升,面对日益加重的审判工作,以更负责任的精神投入工作,案件质量大幅度提升,2014年无重审案件,改判率仅为0.5%,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37%,创历年最好水平。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形成良好激励机制 始终把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选好人用好人强思想、扬正气、增动力。党组在全院干警大会多次强调把“人品好、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作为选拔人才的具体标准,近三年以此为标准共提拔了党组成员2名、庭长、副庭长8名、专职审委会委1名、审判员7名,政治级别晋升了9人,让表现优秀的人员脱颖而出,引导干警比品质、比业绩、比贡献。同时选拔4名优秀青年干警到上级机关、乡镇和政府部门挂职锻炼,开阔视野。通过用好用对人事制度,做到用好一个干部,树好一面旗帜,让实干的干部有盼头,让吃苦的干部不吃亏,激发了干警个人成长成才的高度自觉、自律、自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贯彻中纪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廉洁从政、廉洁司法的各项规定,紧紧抓住作风廉政的关键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六项措施”、“十个不准”,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做到令行禁止。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纪委和上级法院关于违法违纪的通报文件,教育引导广大法官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积极开展“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自查自纠活动,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规范司法活动。大力推行阳关司法,建立阳光司法三大平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同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司法作风年建设活动”,查摆“工作拖拉、不按时结案”、“对群众冷漠、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三案六难”问题,切实转变作风,使法院审判工作更加公正高效。由于狠抓了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做到了道德约束、组织约束、制度约束和法律约束相结合,形成了良好内部环境。近年来,该院没有违反政治纪律和审判纪律的现象发生,法官自觉拒贿的事例很多。截至目前,法院队伍不仅已有七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出现,而且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发挥制度作用,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法院制度建设与队伍建设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出台《车辆管理规定》、《干警请休假规定》、《执行款项管理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干警出差管理办法》、《在职干警考核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确保审判、执行、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有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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