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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法院推进“驻村法官”工作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5-03-27 10:45:44
本网讯(卢学知) 一年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从方便群众诉讼和减轻当事人诉累出发,把审判关口前移,把审判中心下移,把审判法官下沉,变坐堂办案为就地办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4年3月至今,该院通过开展“驻村法官”工作,全院73名干警进村入户上门立案233件,就地开庭126件,旁听群众3600多人次,就地调解108件,受到少数民族群众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目标任务,出台实施方案。为明确全年“驻村法官”下乡办案目标任务,该院在年初就召开院务会,对全院干警驻村立案、驻村庭审、驻村调解、驻村宣判、驻村送达数进行明确,并形成实施方案予以固定,使法官驻村办案固定化、常态化。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使法官驻村办案内化于心。将法官驻村办案作为法官服务大局、服务稳定、服务发展的一项举措,要求法官将驻村办案作为履职必尽义务,结合案件实际,严格按照“驻村法官”工作方案,根据个案确定驻村审判方式,以确保驻村审判实效。 三是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根据全县地广人稀,农村当事人距县城或法庭偏远的特点,该院驻村法官在143个行政村设立巡回审判联系点,既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又便于法院集中巡回办案,节约诉讼成本。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对法官驻村办案每件次给予专门补助,对法官下乡办案化解矛盾突出、成效显著的干警在年度评优评先时向院党组优先推荐,请求给予奖励。对参与驻村办案的人民陪审员实行个案补助,给予适度补贴,提高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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