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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相亲实为骗财 “骗婚女”领刑2年入狱
发布时间:2015-03-20 12:00:44


    本网讯(周军)  婚姻大事,本非儿戏。可是,被告人却把这“男婚女嫁”的大事当成了自己发财的手段,自愿当起了“鹆子”骗婚。然而“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钱没挣到反赔钱,更把自己从洞房送进了牢房。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祝富鹃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春节前后,被害人纪某经媒人纪女介绍与被告人祝富鹃相识。此后,被告人祝富鹃向被害人纪某提出要人民币4.8万元作为聘金才肯嫁给被害人纪某。3月19日,被害人纪某在上饶市信州区将4.8万元现金交予被告人祝富鹃,祝富鹃之后以办理身份证为由趁机溜走。3月28日,被害人纪某的外甥王某再次联系媒人纪女,以找其介绍老婆为由将被告人祝富鹃骗出,后迫使被告人祝富鹃在银行取款49990元还给被害人纪某。

    另查明,被告人祝富鹃曾因犯诈骗罪,于1998年2月13日被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祝富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4.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祝富鹃有前科劣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祝富鹃案发后退还了被害人纪某全部诈骗款,酌情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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