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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四字”方针围剿“老赖”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5-02-13 16:35:22


    本网讯(蒲金军)  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重塑社会诚信,重庆市二中院打破常规做法,加大执行强制力度,全面推进执行规划化、信息化建设,在“查、惩、联、公”四字上狠下功夫,围剿“老赖”,成效明显。

    2014年,两级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9130件,执结6294件,实际执行到位8.33亿元,兑现率60.36%。其中,重庆市二中院执结各类案件137件,兑现标的金额2.24亿元,综合质效指标评估值位居全市中级法院执行条线之首。

    查,就是全方位查看“老赖”财物。充分利用与市内银行、国土房管、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查询专网系统,快速查找老赖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实现了执行财产查控电子化、批量化、即时化和集中化,迫使被执行人转移可供执行财产的行为无处可遁。2014年,辖区两级法院共“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财产3000余次,第一时间扣押、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3亿元。

    惩,就是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措施。依法用好用足预拘留、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坚决制裁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2014年,辖区两级法院共司法拘留1363名被执行人,同比增长303.25%;对不予配合的被执行人及协助执行人罚款156万元,同比增长89.78%;49名被执行人涉嫌拒执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名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联,就是多方联动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整合辖区两级法院执行资源和力量,实现执行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并加强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切实排除地方干扰。同时,不断强化同公安、国土、工商、媒体等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促使执行工作由法院“单兵出击”到社会各界参与的“集团冲锋”。通过综合采取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让“老赖”越来越寸步难行。2014年,辖区两级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76人次,限制高消费862人次,限制出境25人次。

    公,就是以公开力促威慑常态化。大力推动执行公开平台建设,两级法院利用执行案件信息综合查询平台,方便当事人查阅;对拍卖变卖等变价信息,及时在报纸、网站、法院信息滚动公示平台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公开在公众视野里,让威慑常态化。同时,借助报纸、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举办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宣传典型案例,营造严厉谴责“老赖”的良好社会舆论范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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