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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法院宣传工作连续四年获桂林考评一等奖
发布时间:2015-03-16 14:38:26
本网讯(伍秀春) 近年来,广西全州县法院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新闻宣传工作模式,不断开拓新局面,为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自2011年以来,该院的新闻宣传工作绩效考评连续四年在桂林市法院系统单项绩效考评中荣获一等奖。2014年,该院在广西日报、桂林日报、光明网等报刊、网络媒体发表各类稿件500多篇。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该院党组非常重视法院宣传工作,把法院宣传工作放在同审判业务同等重要的地位,形成了“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宣传”的工作格局。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该院具体情况,每年都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使新闻宣传工作有章可循,可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 二是全院干警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形成宣传与审执工作的相互促进与发展,生动呈现执法办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努力提升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影响力。 三是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以院宣传科为新闻宣传平台,在每个部门指定一名或两名素质好、能力较强、热爱写作的干警作为兼职新闻宣传人员,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力量,共同抓好宣传工作。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该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召集干警进行培训、研讨,不断提升新闻写作能力,提高政治敏感性,切实增强舆情风险意识。 五是健全新闻宣传工作奖惩机制。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考核,实行季度、年度工作通报制。将新闻宣传工作任务纳入每年的年底考评,对未能完成新闻宣传任务的部门以及干警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实现奖惩结合,确保新闻宣传工作能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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