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贤兴力推诉讼打假获“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主编《虚假诉讼防治的理论与实践》正式出版 发布时间:2015-02-17 09:03:01
本网讯(何鑫) 2015年2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为力推“诉讼打假”、倡导司法诚信的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颁发了“首届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证书。同时,马贤兴院长主编30万余字的《虚假诉讼防治的理论与实践》一书正式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3年1月以来,针对近年来部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用法律漏洞和司法程序进行虚假诉讼的现实,马贤兴带领全体法官以司法诚信推动社会诚信,在天心法院掀起了一场“诉讼打假”风暴。规范内部办案流程,从立案、审理、执行“三关”截住“假官司”。在裁判理念方面,他提出对易发虚假诉讼的民间借贷、项目工程建设、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5种类型案件应重新树立裁判规则。如对民间借贷案件的事实认定,不仅审查借条、借据,还要参考支付凭证等其他因素综合审查判断。对公司、企业负责人个人署名的民间借贷案件,还要审查资金是否进入单位账户或者用于单位事项等,以防止公司、企业负责人与他人串通虚设债务或假公济私从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 截至目前,该院已经启动了60多个案件的复查、再审程序,撤销了23份虚假调解书、17份虚假申请的支付令和6份生效判决书,处罚了4家涉案单位和11名自然人,阻止了3个高度疑似虚假的大额支付令立案,处理案件标的达1.25亿元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 2013年底,马贤兴就虚假诉讼的防治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为防止恶意串通不能简单实用自认规则、建立公章加个人签字的认证模式、在必要情况下责令原被告人本人出庭、证明责任重新分配”等多项建议。周强院长、沈德咏常务副院长等领导迅速批示有关部门调研论证,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予以吸纳。马贤兴亲自起草的《防治虚假诉讼十不支持规定》均符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特别是对于因现金交易泛滥而引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债务真伪难辨的情况,2014年初,马贤兴还特别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全国“两会”提交了国家立法严格限制现金交易的建议。在马贤兴的力主下,天心法院建立了对违反规定的大额现金交易的债权主张诉请、大额现金交易支付令申请和不合常理的债权债务纠纷调解不予支持的裁判规则。 因为法院的实践示范效应,天心区委政法委组织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与社会征信部门共同构建虚假诉讼防治体系。 在审判实践方面,马贤兴极力主张运用“实践性合同以交付为生效条件”的理论审理民间借贷纠纷,并亲自开庭审案示范。2015年1月16日,他当审判长对一起没有交付证据、仅凭15万元美元欠条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宣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就此案撰写了《越洋追债的“空白欠条”为何得不到支持》一文在《法制日报》、《湖南日报》发表,提出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必须实质审查交付证据,防止恶意串通和胁迫形成的虚假债权债务和虚假诉讼。 马贤兴注重理论思考,亲自撰写的《虚假诉讼的识别与防治》、《债权保护理念的反思与矫正》、《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应破除“身份主义”和“公章崇拜论》等7篇学术论文在《民主与法制》等刊物和报纸上发表,特别是《人民日报》于2013年11月20日和2014年12月17日分别发表了他撰写的专文《诉讼也要打假》和《惩治虚假诉讼 司法机关责无旁贷》法评二文。此外,他还先后担纲了长沙中院和省高院招标的虚假诉讼防治研究课题,由其主编30万余字的《虚假诉讼防治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已与今年一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该书序言中指出:“马贤兴同志目睹虚假诉讼之怪现状,生忧国忧民之情愫,昼思夜想追根溯源,团结和带领天心法院一班法官,奋然兴起‘弘扬诚信,防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之热潮……他们这种对法治事业的满腔赤诚、对法学研究的不倦求索、对公平正义的担当精神,实为难能可贵。” 责任编辑:
力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