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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开展“百日整治”加大醉驾打击力度
发布时间:2015-03-11 11:04:37
本网讯(张江枢) 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广大驾驶人员的共识,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员铤而走险,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自1月1日全市开展“百日整治”活动以来,针对危险驾驶案件普遍高发的现象,四川省营山法院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不断加大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人员的打击力度,减少危险驾驶罪的缓刑适用比例,切实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对审理的21件危险驾驶罪的21名被告依法判处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不等,并处罚金。同时,还采取集中宣判,联系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宣传报道,到集市、社区等进行法律宣讲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醉驾危害大的舆论氛围,对广大驾驶人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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