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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法院:传递司法温暖 维护妇女权益
发布时间:2015-03-06 16:17:53


    本网讯(谈德军)  近年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坚持“为妇女维权提供坚强后盾”的审判思路,着力创新审判方式,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提升服务水平,构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常态。

    一是注重调解,深入细致化民忧。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调解机制,利用庭前、庭中、庭后实行全方位调解,调动妇女维权组织、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性,及时化解维权中的矛盾纠纷。灵活运用“情感、实地、选择、隔离、引导、合力”的“六分调解法”和“倾听、交流、析理”的“三步调解法”,对症下药,将情理法有机结合起来,耐心疏导当事人化解矛盾。长年坚持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及时回访可能还会再次发生纠纷的“问题案件”,认真了解被访人情况,及时解决妇女权益保护上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妇女合法权利得到落实。

    二是巡回办案,参与管理创新风。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把法庭搬到当事人住地、田间和地头,到人民群众中去开庭、去判案;特殊案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当庭执行。创新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对涉及丧偶妇女遗产继承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家庭暴力、赡养老人等农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邀请当地基层组织、妇女维权组织参与案件处理,并通过他们加强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形成法院审判与妇联及工会、团委、乡镇、村委会、社区等组织维权工作的互动态势。

    三是司法救助,强化服务播温暖。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涉及妇女维权的案件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理、优先督促履行,特殊案件适时启动紧急机制,为有紧急需要的妇女群众提供畅通的救济渠道。充分考虑妇女生存、发展的需要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在同等条件下,一般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财产分割时,如女方是无过错方,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给予倾斜;对经济困难的涉诉妇女,减免诉讼费,并帮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确保其合法权利及时得到维护。

    四是普法宣传,营造氛围促维权。结合审判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传统美德。每年“三·八”、“五·四”、“九月九”、“12.4”等特殊日期,组织巾帼志愿服务队、青年法律服务志愿队,走上街头、深入乡村,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宣传。同时,自编自演法治宣传小品,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提高妇女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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