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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邹碧华应从灵魂深处开始
作者:李玉海   发布时间:2015-03-05 09:12:45


    47岁的邹碧华,英年早逝,他留给人们的是无尽的哀思和悲痛。前不久,我陆续地学习了邹碧华先进事迹,也写了一些诗歌和散文以示追念。近日,我又通过收看了最高法院举办的邹碧华事迹报告会,聆听了每位报告成员的精彩解读和细微倾诉,让我的心灵又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一次刻骨的铭记、一次难忘的回忆。邹碧华的离去,不仅使同事们失去了一位好领导、律师界失去了一位好朋友,而且人民群众失去了一位好法官、党失去了一位好干部。虽然邹碧华已离我们远去,但从他的身上体现了一个时代的最强音,闪现了一个耀眼的光芒。纪念邹碧华,学习邹碧华,就要从他的一点一滴学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学习邹碧华应当学什么,怎样去学?我认为学习邹碧华精神不应是表象的学,而是应从自身灵魂深处上学、从细节上学、从情感上学,真心实意地把邹碧华的精神传承和发扬下去,成为引领法治中国和司法改革前进的源泉和动力。

    坚定理想信念是他的本性使然。邹碧华之所以这样高尚无私,信念笃定,这是与他从小受到良好教育分不开的。邹碧华为人真诚、友善、阳光、坦率,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也从来不会曲意逢迎。“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良好的启蒙,家庭的熏陶,培养出他坚忍不拔的毅力和说到做到的自律能力。摆正心态,助人为乐,从此便在邹碧华幼小心灵上深深地扎下了根、发了芽,他身上的正能量不断地得到了蓄积和渗透。逐步形成了“不积蛙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的良好氛围。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是他身上最朴素的一个闪光点。作为一个优秀的领导干部必须胸怀远大的理想和志向,鞠躬尽瘁,不辱使命。而在当今社会中,充斥着太多的浮躁与喧嚣,面对价值多元多变,一些党员干部渐渐忘记了心中的信仰,醉迷于升官发财,在欲望上把持不住,走上了飞蛾扑火的道路。邹碧华作为一名高级领导干部,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志趣高远,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他把牢记宗旨作为自己的理想信念,有较强的党性原则和品质素养,不惧艰难险阻,不会迷失方向。在这个社会转型时期,邹碧华点亮了信仰的灯塔,明确了价值的坐标,在自持中有所坚守、在坚守中有所追求。他殚精竭虑、忠诚敬业,无私无畏、锐意进取,为推进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甘当“燃灯者”。

    敢于担当责任是他的浩然正气。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时代责任,反映党员干部的政治胸怀、革命勇气和品格情操。邹碧华的浩然正气从何而来?是从他的优秀品质而来,是从他的责任使命而来。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是邹碧华身上最突出的一个特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重大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没有现成的经验,也没有参考的依据,只能摸石头过河,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风险可谓极大。但邹碧华没有考虑的太多,他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司法体制改革上,即不搞“一刀切”、也不搞“滥竽充数”,凡事做到科学规范、有理有据、一视同仁。当前个别领导干部或法官缺乏的就是不敢于担当,做任何工作都会畏首畏尾、瞻前顾后,当老好人,只求明哲保身,平稳过渡,不敢大刀阔斧的管理,就像“稻草人”那样,没有一个正确态度和果敢主见,遇到艰难险阻就会绕道走,执法怎会公正,责任怎会担当,工作怎会搞上去?而邹碧华与此恰恰相反,他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敢于担当这是邹碧华一个最优秀的品质,做任何事情都是光明磊落,从不计较个人得与失,苦与乐。在担负上海司法改革重任后,邹碧华从每一个步骤、每一项内容、每一个环节上都会面面俱到、详细而周全。在邹碧华精益求精的感召下,司法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从出台到实施,每一过程和环节都浸透着他的心血和汗水,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趟出了一条新路,起到了一个铺路石的作用。

    邹碧华是一位博学多才的专家型学者,有着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邹碧华深深的懂得,知识的匮乏好比一个士兵上战场没有武器一样,不会打好这场战斗的?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需要用渊博的法律知识与丰富社会实践相结合,才能有效地化解各类复杂案件。邹碧华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后,为了补充自己的能量,他继续在北大进行深造“充电”,通过不懈的勤奋努力,拿到了经济法硕士、博士毕业文凭。邹碧华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全部用于审判工作之中,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出了突出贡献。作为上海法官学院兼职教师和高校硕士生、博士生导师,他还积极传播先进的法治理念,给学生讲课,开设个人微博、微信。他主编或撰写的《中国法官助理改革研究》、《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等十余部著作,尤其是《要件审判九步法》,如今已经成为全国法院很多一线法官的“教科书”。学者风范、亲民态度,使邹碧华解决各类案件时都能得心应手,游刃有余,被群众和同事们亲切称为“博士院长”也是理所当然。

    密切联系群众是他的淳朴作风。清廉是官德人品的底线,干事是心系人民、奋发有为的体现。可以说,邹碧华把亲民、爱民、护民始终作为各项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都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基础和前提。因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进步的推进者。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与维护,把群众当作亲人,用亲情化解矛盾,这是解决问题关键所在,邹碧华深谙其中这些道理。他所提出的“同理心”就是基于群众的位置和观点来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邹碧华所坚持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旋律一直没有变,司法公开、阳光操作、裁判文书上网等一系列措施,深受人民群众的肯定与好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在进入法院系统后,他把大量的时间用于下基层搞调研,解决疑难案件上。通过调查了解、分析排查、对症下药,及时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无论他在基层法院任副庭长、庭长、院长,还是在高院任副院长,职务如何的变化,邹碧华却始终如一地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群众看得见的形式,用群众容易接受的心情,及时地泄下他们的怒怨,平息他们的纷争。邹碧华认真对待每一次庭审、每一件执行、每一份文书、每一回群众来访来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百姓满意、群众高兴、领导放心、社会和谐。

    为律师营造宽松的执业环境,推动法治不断地向前发展,这是在邹碧华身上体现出的最显著特点。当前,律师在司法诉讼中的地位还有些不平等,个别领导干部或法官对律师不公平的行为时有发生。例如,不尊重律师正确的辩护意见、时而打断律师发言、或语言粗鲁、态度生硬等不和谐现象。为此,邹碧华把如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放到重要位置来抓,他带着一种虔诚的心情为他们奔走呼号,想方设法为律师营造宽松的执业环境。邹碧华打破律师与法官职业壁垒,从大局出发并身体力行维护律师尊严,倡导法律共同体,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公平与公正。他主持编撰的《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积极推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尊重律师的诉讼地位,尊重他们劳动成果,他这一举措和行为深受广大律师们的好评,为推进民主法治进程起到了促进作用。

    法官当如邹碧华,做人也要如邹碧华。邹碧华有着崇法尚德、坚守法治的精神;有着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品格;有着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情怀。纪念邹碧华要从内心感应,从灵魂深处去体味和感悟。英雄虽死,信念永恒,最好的纪念,就是把邹碧华法治精神传承下去,为建设法治中国而不懈奋斗。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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