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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灯者”邹碧华
作者:王芳   发布时间:2015-09-23 09:52:31


    3月3日下午,中宣部将羊年新春第一个“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追授给了司法改革“燃灯者”邹碧华。

    邹碧华以自己的法官专业素质和法律人的职业精神为后来人树立了楷模。他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得到了众多律师和法学教授推荐,在民事法官中达到了人手一册的地步,这些都不是他作为院领导的身份,而仅仅是折服于他的法学素养。

    他不囿于法官的本位主义,他认为“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公正程度。”他的最后一次演讲是《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他在朋友圈中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他把主要精力都投入到司法改革中,他迎难而上,身体力行地推动司法改革,但如今,中国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在隆隆起动,邹碧华作为上海司法改革的操盘手却溘然长逝。

    我们作为基层法院的年轻的普通的一员,也许每日从事着重复的工作内容、也许领取着不多的薪水、也许曾被当事人埋怨和不理解,因此,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可能会让我们心生各种情绪,我们的心境会由最初的新奇、自豪慢慢变得倦怠、失望、迷茫。但在这时,请记住,请珍惜我们当下的生活,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司法改革的推动不是一蹴而就,而我们正是这个过程的实践者、参与者和见证者,需要我们每一名司法工作者秉承邹碧华燃灯者的奉献精神,让有限的生命在认真履职中、在司法为民的信念下绽放出永恒的光辉。邹碧华曾经说过:“黑暗之中,看见一支蜡烛点亮,你会感觉到温暖和光明。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成为那根蜡烛,照亮别人的同时也照亮自己?”邹碧华法官的过早离开令人痛惜,但他的理想和炽热的信念却在不断感召着更多人投入到司法改革未竟的事业中去,他的事迹会召唤更多满怀职业理想的法律人接过火把点亮未来。

   (作者单位: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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