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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法院被命名为广西“青少年维权岗”
发布时间:2015-02-27 10:20:32


    本网讯(张淑媛)  近日,广西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发文命名2014年度广西“青少年维权岗”,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名列其中,此次被命名的全区法院系统有14个。

    近年来,大化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审判工作中的重点来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

    一是通过“庭前三见面”,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个性特点、成长环境、成长经历、作案动机和归案后的心理状态,准确把握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危害大小及其对审判结果的预期。

    二是实行圆桌审判,营造 “零距离”接触环境,消除未成年犯的心理压力,树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案件审理结束后,坚持“庭后三落实”,通过多种形式与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狱等场所建立联系,了解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协助做好帮教、改造工作,使少年犯获得家庭和社会的关怀。

    三是对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社区高度关注的涉少刑事案件进行量刑判决前,召开量刑专题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局、司法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社区(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听证,充分收集和听取社会各界对被告人的量刑意见,在广纳民意的基础上作出量刑裁判,让量刑裁量权得到规范,让判决结果充分体现社情民意。

    四是通过组织学生旁听庭审,上法制教育课,让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以案说法”进校园等活动,创建“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退休法官工作站”等宣传法制知识,引导青少年健康快乐学习生活。

    五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对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能够真正悔过自新,重新步入社会。2014年至今,该院刑庭共进行了20多次回访以及帮扶教育。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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