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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瓯市法院为农民工讨薪166万元
发布时间:2015-02-16 10:20:20
本网讯(林芳 谌荣东 陈慧雯) 2月15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执行兑现仪式,现场发放了执行款166万多元。 2007年,黄彬卿等8人与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协作合同》,由8人为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承包的浦南高速公路路段的部分工程提供劳务。完成工程后,该公司却迟迟不支付劳务费用,拖欠8人劳务费共计166万多元。2014年,黄彬卿等8人向建瓯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该公司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建瓯法院在接到债权人申请后,2015年2月12日,执行人员赶赴郑州,历经周折后成功将执行款166万多元全部执行到位,并赶在春节来临之前及时将执行到位款交付给申请执行方,确保农民工领到被拖欠多时的工资。 为保证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过上快乐的春节,建瓯市法院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办理,开展集中执行“兑付”专项执行活动。半个月前的执行兑现仪式,为农民工追回50多万元工资,建瓯法院又马不停蹄地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春节前开展的专项执行活动,两个月来共为34名农民工讨回225.66万元工资。。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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