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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春节前为10名工人讨薪7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5-02-16 16:52:35


    本网讯(佘俊林)  2月16日上午,河南省清丰县法院成功调解任某某等10名工人诉中国联通清丰县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国联通清丰县分公司当场给付任某某等10人工资款71万元。

    任某某等10名工人1986年至2006年通过招工到清丰县邮电局参加工作。后清丰县邮电局几经改制、分立,2008年改名为清丰县联通公司。期间,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任某某等10人一直在中国联通清丰县分公司,2013年9月,任某某等10人被辞退。因经济补偿、失业保险费、工资款等事项发生纠纷。

    2014年8月1日,清丰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裁决书。任某某等10名工人不服,向清丰县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该院于8月15日立案受理。

    案件受理后,清丰县法院高度重视,院长石文英亲自过问、亲自指导。审判法官迅速吃透案情,立即开展工作,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认真做好协调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安抚工人。同时,积极宣传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妥善处理各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一方面使企业理解工人的诉求,一方面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合理解决利益分歧,中间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从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拟定了双方认可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了调解并当场履行,实现了争议纠纷解决好、工人权益维护好、办案社会效果好的积极目标。

    当日,任某某等10名工人敲锣打鼓、燃放鞭炮,赠送了一面锦旗,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得到了围观群众的赞扬和肯定。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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