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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法院倾力维权 农民工欢度新年
发布时间:2015-02-13 16:07:30


图为法官向当事人发放调解款

    本网讯(林昱钢 李启宁 龚彦丹)  “盼了差不多三年,这钱总算是到手了,幸亏有法官的帮忙,不然这年关真跨不过去了!”2月12日,黄某捧着久违的9000多元补偿款,不由发出感慨。当天,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上思县人民法院举办涉民生案件调解款、执行款发放仪式,集中向11名当事人兑现各类款项27.13万元,让他们过上了一个安心年、和谐年。

    2006年,上思华林公司与黄某等人达成劳动关系,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华林公司也一直不为黄某等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12年8月,黄某等人单方面提出解除与黄华林公司的劳动关系,并向上思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华林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失业保险金,并获得了支持。2013年12月,华林公司以双方属于劳务派遣关系、黄某等人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将黄某等人诉诸法院。一审中,上思法院驳回了华林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华林公司支付黄某等人经济赔偿金及失业保险金。随后,华林公司又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市中院民三庭受理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症结主要在于双方对争议标的额存在一定争议。为促成双方尽快达成共识,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实现,该庭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既引导华林公司从长远发展进行衡量,正确面对法定义务,也引导黄某等人放弃不合理诉求,避免因僵持不下导致华林公司产生逆反情绪,使该案彻底陷入“死结”。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市中院提出的调解方案,由华林公司补偿6.55万元给黄某等8人,并于2015年2月10日前履行给付义务,黄某则放弃对华林公司的其他一切权利。考虑到农历春节即将来临,市中院民三庭决定举办调解款发放仪式,亲自为黄某等人送上来之不易的“新年大礼”。

   发放仪式上,上思县法院也赶在春节到来之前,同时将20.63万元执行款发放到3名申请执行人手中,充分展示了该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爸,我的7500元补偿款全部拿到了,我在县城上买点年货就回家,上次你说想喝的酒叫什么了?”发放仪式刚结束,30岁出头的刘某就迫不及待给家里报了平安,高高兴兴地置办起年货来。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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