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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平法庭:“小年”悉心调解 力促家庭和睦
发布时间:2015-02-13 11:41:12
本网讯(叶发强 潘飞) 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在当地俗称“小年”)下午6时20分,许某和农某两夫妻一起牵着女儿的小手有说有笑地走出法庭,看着她们一家子脸上洋溢的笑容,心里暖暖的。想起他们夫妻俩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场景,心里又不由地“颤抖”了一下。 许某和农某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雷平镇人,2005年9月经他人介绍认识,同年12月便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起初夫妻感情的还是很好的,后来因经营管理不善,在养殖生猪方面亏了本,欠下了些债务,加上双方性格方面都比较好强,因而时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随着矛盾的加深,原告许某便于2013年2月外出打工,自此与农某分居生活。 2015年一月中旬,许某外出打工归来,便以夫妻分居将近两年,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主审法官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春节将至,维持家庭和睦为首要,家和万事兴。为了办好该案,主审法官曾进行多方打听和多次走访调查,庭前还多次邀请当事人到法庭说明情况并耐心地听取他们的意见,一切皆为更多地了解案情,明确双方争议的焦点,好“对症下药”。 庭审开始时,刚进入法庭调查阶段,许某和农某便针锋相对,未经法庭许可,多次打断对方的发言,互揭对方的短,用语也较为过激。在主审法官多次严明纪律和法警制止下,双方的情绪才慢慢缓和下来。法庭调查结束后,主审法官听取了当事双方的意见并仔细地向当事人分析了矛盾产生的根源,紧接着说到:“困难是暂时的,患难见真情,争吵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希望当事人能珍惜这段缘分,同时也为尚且年幼的女儿着想。” 休庭期间,主审法官让农某的大姐将小孩带了进来,长时间没见到女儿的许某很是激动,一把让女儿坐到自己身边来。十分钟后,继续开庭,主审法官让被告的大姐将小孩带出法庭,因为小孩过小,不宜参加庭审。见到自己的女儿后,许某的态度开始有了转变,农某也当庭表示以后会努力地工作,不再与原告吵架,承担起一个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希望许某能给自己一次机会,一起经营这个家庭。 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许某和农某达成调解协议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夫妻俩携着自己的女儿在炮竹声下愉快地离开了法庭。此时起身往外看,天色已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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