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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助864位农民工节前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发布时间:2015-02-12 09:00:29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吴艳霞/文 王松/图) 2月11日,河北高院通过新闻发布会宣布,自今年1月份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开展以来,河北省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346件,为农民工执行回工资款864万多元,使864位农民工在春节前收到了工资款。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还重点通报了4起典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包括平泉县法院成功执结王某等43名农民工工资一案、张家口开发区法院执结一起拖欠10名农民工工资案、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执结高某等20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南和县法院执结申请人仇振某、祝志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祝建某劳务纠纷一案。 据介绍,今年1月份以来,全省法院展开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对已进入审判、执行程序的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优先排期,及时送达,从快审理,专项执行,全省各级法院充分运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分类集中执行和“错峰”执行,充分运用联动威慑机制平台,积极取得各联动单位的大力配合,形成执行合力,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的企业,不但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还及时向其注册地的工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将其不守诚信的行为予以记录并列入“黑名单”,对涉及政府部门工程范围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督促其自觉履行,对不自觉履行的要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对妨碍法院执行的要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又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帮扶或进行司法救助。 据介绍,下一步,全省各级法院还将继续积极主动地采取执行措施,综合运用强制执行、威慑联动、教育引导、专项救助、社会保障等多种手段和方式,使河北省的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能够得到快速、有效执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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