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防城法院:撑起农民工维权“保护伞”
作者:招子文   发布时间:2015-02-12 15:21:17


    针对辖区农业人口众多且大多数外出务工的实际,为保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去年6月挂牌成立“农民工维权岗”,专设“农民工立案窗口”,开通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

    8个多月来,该院共审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财产损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雇员受害赔偿、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纠纷案件218件,标的额3500多万元。农民工维权工作初显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工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只交20元诉讼费  赢回几十万赔偿款

    “不会吧?老王家只花了20块钱就打赢了官司,赢回了几十万元赔偿款?”

    “千真万确,判决书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上面还盖着鲜红的法院大印呢。”

    “这么说,法院设立的‘农民工维权岗’真是太给力了!”

    “是啊,以后我们这些农民工维权就不用愁了。”

     这是今年1月30日,防城区法院送达人员将《民事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王师傅时,听到左邻右舍说的几句对话。

    刚到不惑之年的王师傅系外省籍农民工,2012年11月经人介绍从家乡来到防城港市一家公司从事机械维修工作。次月一天下午,由于机械故障突发安全事故,正在工地上班的王师傅受了重伤。

    王师傅先后到多家医院进行治疗了一年多时间,至今尚未痊愈。经有关部门鉴定,王师傅伤残等级为二级,且属于工伤。该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没有为王师傅向当地社保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双方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后,由于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待遇、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各项费用争执不下,纠纷成讼,于2014年8月诉至防城区人民法院。

    由于该案涉及农民工维权,法院迅速启用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实行“三优先、一缓免”政策,不但快速立案,还减缓诉讼费,仅收案件受理费20元。同时,安排精干法官优先开庭、优先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后,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并依法先予执行。

    截至去年底,防城区法院共为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2件32.6万元。

    法官冒雨送来执行款  82岁退伍老兵敬军礼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啊。”今年1月6日,坐在轮椅上年届八旬的陈大爷紧紧地握着防城区法院执行局韦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当天上午,尽管窗外细雨蒙蒙,寒意阵阵,但在防城区滩营乡那屋背村敬老院里却是一派暖意融融。韦法官与无偿代理该案的律师、报社编辑、电视台记者等人一起将追回的执行款与司法救助金共23688元交到了陈大爷的手中,并送给陈大爷及其卧病在床的老伴每人1个小红包,祝福两位老人长寿健康。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时间还得回到2012年10月15日。当时,家住滩营乡龙头石村下禾仓组的陈大爷在途径龙头村上碰组时,被违章作业的一辆挖掘机碾碰,造成股骨、脚骨和盆骨多处骨折,两腿挫伤等。后来,老人住院治疗长达387天,共花费医疗费24万多元。肇事方只支付了门诊费用800多元及住院费28300元,保险公司只垫付了住院费用4万元,其余的钱都是由家人东拼西凑,以及向亲戚们借来的。

    由于赔偿问题无法解决,陈大爷作为原告,将肇事者和挖掘机所有权人,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防城区人民法院。这起身体权纠纷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民事判决生效后,陈大爷于2014年6月底向防城区法院申请执行,同时以生活困难为由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防城区法院执行局韦法官承办了这起涉及农村群众的执行案,纳入农民工维权类案件优先办理,经过多方努力,迅速执行回来第一笔赔偿款2万元,及时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陈大爷。

    同年12月底,韦法官再次执行到14000多元。同时,在司法救助方面也传来好消息,鉴于陈大爷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医疗费也比较重,经过审批,法院决定给予陈大爷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000元,这是近年来该区发放司法救助金额最高的一笔。

    韦法官考虑到陈大爷年岁已高,腿脚残疾行动不便,且居住在农村敬老院,于是决定与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一起亲自上门送执行款和救助金。

    临走时,82岁的退伍军人陈大爷举起颤微微的右手,郑重地向大伙行了一个不太标准的军礼。

    仅今年1月份,防城区法院共受理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15件,标的额62.5万元,审结9件,已执结7件,标的额21.8万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