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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能动司法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5-02-10 11:19:39


    本网讯(廖长春)  今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美丽乡村”的活动要求,结合自身特色,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出台生态司法服务保障意见,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今年共审结涉农案件60件,指导化解涉农纠纷36件。

    二是在边远乡镇、景区、林区等地设立26个巡回办案点,巡回办案10余次,上门化解纠纷9件,发放便民卡200余张。

    三是联合开展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活动,审结此类案件1件2人,建立景区生态公益林40余亩,林地复绿率83.2%。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举办普法讲座、美德教育5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人次,走访60余人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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