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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法院内外监督机制让群众感受司法阳光
发布时间:2015-02-05 15:28:22
本网讯(李贞娴) 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廉洁,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完善立案管理制度,案件全程跟踪监督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合议庭评议制度、审委会讨论案件制度,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全年,随机评查生效裁判文书60份,报送中院评查45份,及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落实专人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案和有关决议,争取多方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从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等机关聘请了12位人民监督员,并增加了46名人民陪审员,加强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全年,妥善办理人大、政协交办事项10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7次30人、视察工作3次25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397件,陪审率达到99 %。 三是深化“阳光司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开通本院官方微信,通过微信妥善回应社会热点,努力引导好社会舆论。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全年裁判文书上网1148篇,上网率达100%。 四是延伸审判职能开展送法活动。2014年,陆川法院结合县委、政法委“提升公众安全感 创建平安和谐家园”集中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开展多次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机关、法院公众开放日等系列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法制宣传活动。院长詹一林亲自带队到县直机关、马坡、米场等乡镇开展送法活动,法院干警走上街头,在国际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假日邀请群众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向群众发放精心编印的法律宣传资料,讲解民事诉讼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诉讼起诉、举证、费用交纳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开展公众开放日3次,邀请参加群众200余人次,送法进校、进企业、社区、机关宣传活动共16次,走上街头、乡镇集市普法宣传10次,赠送法律书籍300多本,展示宣传版画30多幅,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活动深受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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