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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法院“四字”方针加强司法建议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22 13:20:27
本网讯(侯传蒙)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始终坚持“四字”方针,全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该院2014年全年共发出司法建议24份,其中一司法建议荣获第四届全省优秀司法建议评选二等奖。 一是突出一个“严”字,注重规范性。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行文上,对语言、字体、格式等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在程序上,由研究室负责审核把关,并报分管副院长审批签发,涉及热点、难点问题的,提请审委会研究决定;在管理上,由研究室统一负责编号、归档以及培训指导等,有效增强了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突出一个“准”字,注重可行性。将司法建议制作纳入法官培训计划,组织举办了司法建议制作专题培训,重点就司法建议提出的情形、措辞要求以及建议措施等进行指导,特别是在对策、措施的具体可操作性上下功夫,避免建议内容原则、抽象,进一步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是突出一个“快”字,注重高效性。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要求办案法官增强时效意识,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整理,在确保建议质量的前提下,迅速按程序制发司法建议书。在司法建议书发送时,与被建议对象及时联系沟通,确认送达地址,以专人送达为主、邮寄送达为辅,确保司法建议及时送达到位。 四是突出一个“实”字,注重实效性。将反馈率作为考核司法工作建议一项重要指标,因此要求在司法建议书中一般明确被建议单位答复的期限,对未引起重视的,及时将司法建议书抄送人大和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力求将建议事项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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