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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司法为民树形象 改革创新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5-02-02 10:57:22


    本网讯(林丽宁)  2014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法院“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促进民事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在2014年度各项工作中也取得了新的进步,全庭全年共受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616件,审结602件,结案率97.62%,同比分别下降13.04%和上升10.78%。

    强化审判管理抓质提效。该庭以评查提升案件质量,以督办提升案件效率,以回访提升案件效果,案件质量与效率稳步提升。确立庭内案件讨论制度,排查案件审理疑难问题,确保案件审理质量;狠抓案件审限,保证均衡结案,确保案件审判效率;加强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争取出精品案件,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采取严谨的司法作风,使每一案件的诉讼过程均能在裁判文书上得到体现。2014年,该庭审结的案件中被推选为精品案件的有2件。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95.17%。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有新举措。覃塘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自2011年9月成立,办公地点设在交警三大队办公楼内,配置一间办公室和一间调解室,配备有一台台式电脑及移动办公用的平板电脑(能连接内网和外网用)、一台复印兼打印功能的打印机,同时专门配备一辆五菱面包车用于送达及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调处。交通巡回法庭工作由民三庭人员兼任,每个工作日均有一至二名审判人员值班,主要负责组织事故当事人调解、司法确认及提供法律咨询等。巡回法庭为满足群众所需实行立案、调解、结案一站式服务,即就地立案、就地交纳诉讼费、就地调解、就地制作法律文书,避免当事人诉累,使大部分交通事故案件及时得到解决。此外,注重与交警部门沟通协调,促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效衔接,注重调解方法,避免了大量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实效。2014年,巡回法庭共接待当事人700人次。据悉,截至目前该庭共立案362件,调解323件,撤诉39件,结案率100%,当庭履行率98%以上。小小法庭以实际行动诠释高效便民司法,弘扬“和为贵”思想,取得法院、交警、保险公司和当事人之间四赢的良好效果,走出一条和谐文明司法化解纠纷的调解新路子,得到公安厅、交警部门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加强法制宣传树立形象。该庭在2014年先后5次开展巡回法庭,3次邀请镇村两级干部、群众50人次走进庭审现场,亲身感受司法公正;在广西电视台、贵港电视台播放5个宣传片,在刊物、网站发表宣传文章50篇;法官到街头、农户、学校开展法制宣传5次,制作6幅宣传板报在覃塘辖区乡村展出,树立阳光法院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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