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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法院新增选46名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5-02-04 11:22:55


    本网讯(黄梅林 刘国清)  近日,经江西省德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新增选46名人民陪审员,并颁发了任命书。

    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正常衔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该院严把选任初审关,认真对照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在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爱人民陪审员事业”的选任标准和确保人民陪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符合条件的同时,注重对新任陪审员以及连任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该院专门邀请了四名资深法官对新任陪审员进行授课,内容包括了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以及人民陪审制的由来和发展史等内容。授课法官结合人民陪审的工作实际,深入浅出的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理论及实践案例,加深了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

    该院院长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积极参与陪审工作。陪审员处理民间纠纷的行家里手,可以和法官相互学习,拓展知识领域;二是要强化学习。多参与庭审、多与法官讨论案件,并与自身主动学习相结合,全面提升参与案件审理的能力;三是要保守秘密。要严格遵守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确保审判公正公平;四是要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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