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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5-02-04 08:48:13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作重要讲话。朱丹钰 摄 本网讯(段春山 唐凤伟) 2月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24次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今年工作。高院院长张述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坚持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保障,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落实为民便民措施,使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感受到人民法院便民利民的司法好作风。 据悉,2014年,黑龙江法院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着重整治了“六难三案”问题,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诉讼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温暖和司法便利。在全省法院全面落实高院出台的“司法便民30条”意见,推出了规范立案专项督导、专项通报制度,开展了涉诉信访“三到位、一处理”等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问题的指导意见,加强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了“一站式、一条龙”诉讼服务,基本形成了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基层便民诉讼服务网络。依托科技信息技术深化司法公开,建设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开通了法院政务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实现了“一网、两微、三平台”的司法公开信息互联互通,全省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53000余份、评估拍卖信息3388条、庭审录播视频920次、减刑假释文书材料7561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2014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336504件,结案标的额465.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7%和59.2%,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各类一审民事和商事案件147838件,调撤率达到70.6%,促进了社会和谐。 张述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办案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为民便民司法,积极完善诉讼服务机制,拓展诉访服务平台,创新拓展诉讼服务措施,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网上诉讼服务和电话语音服务,加大繁简分流、速裁办案、就地结案等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力度。要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严守司法底线,严守司法程序,深入开展严格司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大力规范司法行为,落实法官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督、说情干扰登记报告、司法巡查、廉政监察、审务督察五项监督制度,全面加强对诉讼各环节的监督。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办案、司法管理、司法服务、司法宣传五大信息化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数据中心基础建设,以信息化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并充分利用全省法院已建成的“一网两微三平台”以及“院长信箱”“给大法官留言”等方式,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 张述元强调指出,要端正对司法改革的思想认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下创新制度机制,大力推进审判责任制改革,改变院庭领导层层审批案件的管理方式,“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实现“谁审理谁定案,谁定案谁负责”,解决好出了问题无人负责、无法追责的问题;大力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力争今年6月底前完成覆盖全省法院的执行指挥系统,开展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会上,对在“四优”法院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和百名办案标兵、百名调解能手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高院院领导、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干警和全省16个中级法院、2个省直管基层法院院长、部分先进代表在高院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领导和部分干警分别在中级、基层法院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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