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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法院快速执行助32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5-01-29 16:30:55


    本网讯(伍兴发 谢殿臣)  年关将近,老板失联,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砖厂负责人却不见了人影。1月27日,经过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敖吉红等32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唐贯公司恒丰页岩砖厂拖欠自己的工资40万元。

    敖吉红等人系唐贯公司恒丰页岩砖厂的工人。2014年12月10日,该砖厂负责人向某突然失联,敖吉红等32名农民工工资合计60余万元未付。得知负责人失联后,敖吉红等前往劳动管理部门报案,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追索劳动报酬的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后认为,该砖厂无独立法人资格,系唐贯公司的下属企业,应当由唐贯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敖吉红等人要求先予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于2015年1月19日作出先予执行40万元工资款的裁决。

    1月20日,敖吉红等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于都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立即立案,并安排执行局主力人员组成执行组立即执行。21日,执行人员向被申请人唐贯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同日,采取强制措施冻结该公司在银行的所有存款账户,共冻结资金4万余元。22日,执行法官约谈唐贯公司负责人孙某到法院。经过执行法官释明法理,讲清利害关系,孙某表示会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并当即履行10万元,同时出具书面承诺,同意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余款承诺在同月27日前付清。

    1月27日下午,孙某来到该院执行局缴纳剩余执行款30万元。至此,唐贯公司恒丰页岩砖厂拖欠敖吉红等32名农民工工资先予执行一案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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