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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为筹毒资扒窃30元当场被抓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5-01-30 16:09:27
本网讯(陈忠强) 宜州市庆远镇无业男子韦兰辉,因吸食毒品于2012年7月30日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二年。毒瘾难除的韦兰辉,为筹集毒资,又干上了扒窃的行当。近日,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韦兰辉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4年12月2日10时许,被告人韦兰辉在宜州市庆远镇城东大市场尾随李某至宜州市庆远镇塘中路“正宜商场”后门路段,使用事先藏于其衣袖内的普通医用镊子从李某的左边裤子口袋内扒窃得现金30元,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李某被盗的30元现金发还给李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兰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兰辉犯盗窃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韦兰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韦兰辉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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