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赞芳 赵学仁) 自1月23日冬季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现了2015年执行工作开门红。
1月23日,执行长王磊在了解到王某在洛阳银行可能有存款时,当天即赶到洛阳市栾川县,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在某企业投资资金500万元; 1月24日该院查控组长盛红波在接到王梅花申请执行孙军慈债务一案后的当天就带领执行干警从灵宝出发,不远千里到海南省琼海市,将被执行人孙军慈所有的住房一处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梅花,并协助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受到当事人好评; 1月27日下午,申请人罗某从执行庭庭长姚晓军手中拿到了法院为其执行的标的款,感动地连声道谢。因为这笔款对于罗某来说,就是一家人的救命钱,执行人员为执行此案多次往返在崎岖的山路上,后经查询,最终扣划了其银行存款,使案件得以执结。
连日来, 执行干警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早出晚归,加班加点,在穷尽查询、冻结、扣划、查封等强制措施的同时,耐心细致作一些当事人思想工作,1月23日至今短短7天时间里,已查询存款36次,冻结存款15笔,扣划存款580万元,查封房屋6座,扣押车辆4台,执结案件10件,执结标的达200万元,彰显了司法威严,在当地营造了有利执行的浓厚氛围,为2015年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