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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法院严惩不姑息促“老赖”主动认错领罚
发布时间:2015-01-22 16:59:56
本网讯(黄枧 吴鹏辉) 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并对该名“老赖”王保处以2000元罚款。 2014年11月14日,申请人靖安县平安运输有限公司因与王保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转至执行局办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保发送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执行和解协议签订数月后,“老赖”王保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且对执行法官态度恶劣,对其表面敷衍实际拖延,与执行法官玩起“捉迷藏”。 为严惩老赖树权威,法院依法恢复该案执行,对“老赖”的银行账户进行网上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保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合议庭讨论,决定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王保方才明白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被执行人王保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当即写下认错书,并如数将执行款项和罚金交到法院。至此,该案得以全部解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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