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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院开展“生态乡村·先锋行动”活动
发布时间:2015-01-22 15:22:27
本网讯(陈晓蓓)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林市“美丽玉林生态乡村”活动电视动员大会相关工作部署,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先锋行动”主题实践活动。1月21日上午,玉林市中院副院长赵建华、政治部主任林旭带领中院党员代表,来到博白县沙陂镇沙陂村,向该村捐赠了三位一体的联想传真机1台、电脑2台和过冬棉被30床,并捐赠了的保洁工具费。 赵建华等人与沙陂镇、村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起座谈交流,了解当地基础设施、道路状况及经济发展情况,就如何重点搞好沙陂镇沙陂村的“村中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等问题进行探讨。赵副院长在交流谈话中表示:法院将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继续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共同建设好美丽乡村、生态家园。 据悉,“生态乡村”是“美丽玉林”第二运行阶段,是“清洁乡村”升级版。只有努力通过加大人力投入、拓宽资金渠道、打造特色“生态乡村”等措施,把“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作为今后两年“生态乡村”活动的目标任务,突出绿化美化农村生活环境、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才能促使乡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根本转变,实现天长蓝、树长绿、水长清、地长净。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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