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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区法院执行“亮剑”强制拆除首战告捷
发布时间:2015-01-22 14:09:58
图为执行现场。 本网讯(庞家君 黄剑 陈攀) “轰隆隆……”随着一声巨响,广西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阳岗村一堵违建的石墙应声倒下。这是福绵区人民法院首次执行强制拆除的现场。 案情回放:原告卢功某等人与被告卢承某等人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经法院二审判决认定,卢承某等人在卢功某等人位于阳岗村房屋北面所建的围墙侵权,依法应予以拆除。卢功某等人依法向福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福绵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该执行案件,与执行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并成立由李永林副院长领导的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拆除组、疏导组、警戒组和后勤保障组等执行工作小组。同时联系当地综治办和村委,协助执行组做好当地群众的维稳工作。 1月19日上午9时30分,福绵区法院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双方当事人也被通知到场。接着布置警戒线、法警站岗、同步录像、挖掘机进场等,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当拆除准备开始时,被执行人一方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企图阻止挖掘机施工。疏导组当即与村干部一起作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解答被执行人对判决提出的疑问,逐步缓解了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被执行人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执行,这才使得拆除工作得以进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拆除作业,执行工作顺利完成。由于处置得当,没有发生被执行人暴力抗法的情况,维护了一方的安定,当地村委干部和群众都对本次执行工作表示满意。 福绵区法院首次开展的强制执行拆除工作圆满完成,是法院发挥职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体现。作为新成立的法院,福绵法院不仅追求法官队伍的审判能力过硬,也积极提升干警的执法能力等综合素质。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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