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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法院维护企业困难职工权益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01-21 10:22:55
本网讯(廖升福) 近年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维护企业困难职工权益。 该院一是该院出台《泰宁法院维护困难职工权益实施意见》,《意见》将企业下岗职工、经济困难职工、残疾人、因公致残等困难职工纳入司法保障对象,同时对困难职工开展司法救助等工作;二是该院与县总工会、妇联、劳动部门、司法援助中心共同搭建困难职工维权平台。据统计,2014年该院共对30多名困难职工开展司法援助,减缓免诉讼费10.7万余元,追索工伤补偿、欠薪等64.8万元;三是该院联合工会、司法局、援助中心联合成立“企业困难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室”,开展困难职工权益调查和保护。 该院还通过“妇女节”、“劳动节”等节假日,积极主动走访企业困难职工,去年“企业困难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室”共撰写困难职工权益调查报告3篇,走访困难职工76人次,诉前化解涉困难职工案件14件。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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