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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驶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15-01-15 09:12:05
本网讯(刘红连) “你们帮我要回了血汗钱,我终于有钱回家过年了,真是太感谢了!”2015年1月12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查询、扣划被执行人谢某的银行存款,为贵州籍农民工黄某要回工资13500元。原来,去年,黄某为谢某做工近半年,而谢某一直拖欠其工资13500元。黄某遂诉至吉安县法院。吉安县法院及时判决,被告谢某应支付工资款13500元给黄某。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及时执行了这起劳务报酬纠纷案件。 岁末年初,吉安县法院及时调整执行工作重点,把涉及下岗企业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利益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和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等民生类案件执行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清理执行积案,驶入信息化的“快车道”,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法律权威,让群众能安心过年。 该院依托执行短信平台、执行信息综合系统、银行系统、公积金查询系统等信息载体,驶入信息化的“快车道”,积极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通过查人、查款、查车、查房、查其他财产,让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无处隐匿。 该院积极与社会各界注重发挥执行联席会议的作用,争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部门支持,整合力量破解执行难题。综合运用财产申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联合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与威慑机制,全力压缩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该院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用足用活冻结、查封、扣押、公开拍卖等措施,依法采取搜查、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况严重者追究拒执犯罪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该院将一些疑难、复杂、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交由院领导挂包执行,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执结,有效督办案件执行到位。该院还加强执行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执行案件当事人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及时了解执行过程相关情况,并要求抽样调查案件数不少于执行案件数的5%,着力预防执行工作中的腐败、懈怠。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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