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邹桃生 刘锦祎) 1月12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冬季集中执行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题部署,决定从2015年1月16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执行行动。
为保证此次执行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院70余名干警组成七个执行工作组。并对活动时间、人员配备、车辆安排、执行措施、执行任务等方面作了精心的部署。同时还要求参与“集中执行月”活动干警,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严格要求,措施上要创新突破,做到案件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充分运用网络“点对点”查控等科技手段,积极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用完用尽法律手段,用法律铁拳痛治“老赖”。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促成部分履行或与申请人和解。完善便民措施,畅通举报途径,接警必出,第一时间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对被执行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固定证据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而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案件予以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强化宣传工作,做到了报纸上有文字,广播上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营造了强大的执行工作氛围,让集中执行活动家喻户晓,赢得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据悉,此次“集中执行月”活动,要求对标的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交通事故赔偿费、农民工工资、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必须100%执行到位。对当事人上访案件及党委、人大等有关部门督办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被执行人具有党员、公务员、社会知名人士等特殊身份且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也一并要求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