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鲁凤舞)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法院公信力,近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正在稳步启动。
此次改革,对立案庭和各业务庭的工作职责进行了重新定位,将案件排期送达、委托鉴定、调查取证、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及法律文书送达从立案庭工作中剥离,交由各审判执行部门负责;单独成立速裁诉调中心,负责案件速裁及诉调对接工作。通过以上举措,解决了宣威法院自2002年运行“大立案”模式审判运行机制以来,存在的送达时中间环节过多,审判周期过长等诸多弊端。
在执行工作改革中,一是区分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对执行权进行科学配置,形成制约机制。二是对执行实施权进行规范,总结出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划分为执行准备阶段、强制执行阶段、执行结案阶段,设执行综合科、强制执行科,科室下设内务、裁判、外勤、执行组,加强相互监督和制约,强化对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实行执行公开,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抓好执行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预防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干预办案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执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