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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法院亮剑“黑名单” 老赖赶紧把钱还
发布时间:2015-01-12 15:02:15


    本网讯(刘文彪 曾志强)  1月7日,当安徽籍民工高晓鹏、郑勇清从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到位的11万元工资款时,两人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14年初,高晓鹏、郑勇清经人介绍,不远千里来到永丰县乌江矿场务工,从事炮工岗位,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但直至年底,矿场一直未支付工资给高晓鹏、郑勇清。无奈之下郑勇清二人向永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裁决生效后矿场仍不支付。高晓鹏、郑勇清于2014年12月3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到矿场找负责人陈晓峰,希望尽快了结,让高晓鹏二人早日回家过年,但矿场负责人一直躲着不见面,对法院的多次电话传唤置之不理。执行法官经查明,该矿场运行良好,完全有履行能力,但就是找不到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

    该院法官考虑到高晓鹏、郑勇清系外省民工,又时至年关,在经过几天的沟通无效后,执行法官于2015年1月7日对该矿场作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并将失信信息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用惩戒,同时在矿场附近进行张榜公示。矿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信息公布后,立刻产生了强烈反应,矿场职工更是人心惶惶,无心工作,严重影响了矿场正常的生产作业。直到此时,矿场负责人陈晓峰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现身,向执行法官承认错误,且于当天下班前将11万元现金交至永丰县法院执行账户。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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