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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男子用租来汽车诈骗钱财用于赌博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30 13:12:26


    本网讯(李进 刘游)  贵溪市一青年男子为赌博,竟用租来的汽车谎称其妻弟汽车进行诈骗,骗取被害人周斌32500元。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3年11月2日被抓获归案。归案后,被告人祝山退赔被害人36000元。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祝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3年3月9日,被告人祝山通过陈文在弋阳长青汽车租赁服务部租了一辆汽车,2013年3月21日至23日,被告人祝山先后三次在贵溪市城区找到被害人周斌,虚构其在弋阳开店,谎称租来的汽车为其妻弟的汽车,抵押给被害人周斌骗得32500元钱用于赌博,之后逃往外地。2013年11月2日被抓获归案。归案后,被告人祝山退赔被害人周斌人民币3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祝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32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祝山认罪态度较好且在案发后主动退赔,并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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