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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商务局稽查大队中队长因玩忽职守受审
发布时间:2014-12-30 10:49:26


商务局稽查大队中队长因玩忽职守法庭受审


    2013年6月1日至11月31日,许长贵(另案处理)及其妻子张秀粉(另案处理)承包经营了延津县魏邱屠宰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延津县商务局对生猪屠宰过程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具体由该局稽查大队二中队负责。在魏邱屠宰场经营期间,延津县商务局稽查大队二中队的中队长被告人唐锐及其工作人员娄渊庭,在对该场的日常监督管理中流于形式,并且在知情人多次举报该场对生猪注水的情况下,二被告仍未对该场进行查处,致使3016头注水猪肉流入新乡、延津市场销售,具有潜在和现实的社会危害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来源: 延津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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