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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法院运用执行查控系统成功结案获赞
发布时间:2014-12-26 15:35:36


    本网讯(罗达)  “石峰法院的执行法官,执行给力,我为你们点赞!”12月24日,当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将执行款项送到申请人刘某手中时,刘某给该院执行人员作出了如上评价。

    今年8月,石峰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案子很简单,标的也不是很大,但是被执行人却远在四川成都,考虑到路途遥远,为尽快结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当时承办执行法官马上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督促其履行支付义务,但被执行人认为自己远在成都,法院奈何不了,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履行生效裁判。

    当地法院为维护申请人的权益,同时通过省高院的委托查控,查控到被执行人王某在成都有一套房产。得知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马上买好火车票,当天就出发,经过20多个小时的火车来到成都王某住所地,一下车就直奔成都市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迅速冻结了王某的房产。同时约谈王某,向其释理析法,耐心化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将当事人各方的情况都通报给对方知晓,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工作。最终,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被执行人王某将标的款一次性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也因此事了人和,案结怨清。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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