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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开拓执行思路化解“执行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4-12-26 11:21:51
本网讯(张勇军)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消除规避执行行为对执行工作的不良影响,有效缓解执行难,增强执行权威,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通过进一步转变执行理念,开拓执行思路,完善执行机制,强化执行措施,扎实开展执行工作,为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更新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方式。改进以往以案找人的执行方式,要求执行员接到案件后,用足用尽财产查找手段和措施,对查到的财产立即进行控制。变被动找被执行人为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当事人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现象的发生。 二是采用“一执行员两助理”的执行模式,在全员法警执行的基础上,采取“一执行员两名法警助理”的警执执行组的工作模式,提高了执行工作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三是创新非诉执行。针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日益增多,该院充分发挥非诉执行职能,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协调和谐,今年共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70件,执结率达100%,其中通过说服教育、政策讲解主动履行结案201件,协调和解结案300件,主动履行、和解率达42.8%。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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